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嘉善县教育局将在嘉善设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1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要求见附件1)和学历等要求。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注: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且本科背景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文理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全日制文理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和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文理师范类专业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315号)。
(3)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下午。
(4)笔试、面试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
2.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本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可从学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未签约证明(不用上交)。
(4)硕士研究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证明。
(5)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供师范类证明(若成绩单或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有学科方向要求的,提供学科方向证明。
(7)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实际笔试人数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提问和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签约
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确定录用意向后,与嘉善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嘉善县“政务公开”栏目:
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602362/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24年8月15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试用期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4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七)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奖励政策按善政办发〔2019〕56号《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现金奖励C类60万元,D类40万元,E类30万元)。住房补助政策按照善人社〔2019〕45号《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
5.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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